法院裡,仲裁員手裡拿着判決書,面容嚴肅,語句清晰的說:“孟航、周宇、林子元、齊芳芳、周慶國、郭彩霞訴倩心雜志出版社作品抄襲一案,經本庭調節,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緻意見,經本庭評議,現在宣布本案裁決結果。”
“本案經審理,現已查明......被告抄襲行為确定,須賠償原告方每人五萬元經濟賠償和一萬元精神損失費,并且停止侵權行為,并在《XX報紙》上登報道歉!”
聽到結果,不管是坐在原告席上的六位原告,還是在旁聽席上的宋纓和範思思,全都高興的差點跳起來。
要不是考慮到這裡還是法庭上,她們早就歡呼起來了。
被告席位上,吳穎倩陰沉着臉。
這群人告的不是那個抄襲的作者,而是将雜志社告了。
如果一次抄襲,那肯定是隻告作者。
可吳穎倩的雜志社擺明了是引導作者去抄襲,然後在他們的雜志上刊登并且出版售賣。
那吳穎倩這個雜志社的主編兼老闆,就必須承擔這個責任。
“赢了!”範思思從法院出來,隻覺得渾身上下輕松得很!
剛才孟航等人倒是想叫範思思和宋纓一起去吃飯,慶祝慶祝案件的勝利。
隻是被範思思和宋纓婉拒了。
“是啊!這官司都打了半年多了!”宋纓都忍不住感歎,看着孟航和身邊幾個作家步履輕松的離開,她的心裡有一種莫名的成就感和歡快。
這場官司勝利了,那就表明,孟航是可以擺脫了上輩子的命運。
真好呀!
“我的天!你在法院的時候看到吳穎倩那張臉了嗎?要不是抄襲不坐牢,她現在就是個蹲大牢的!”範思思可太開心了。
這半年來,她沒少受吳穎倩的氣。
要不是宋纓跟範思思說,氣多了容易得乳腺癌,範思思就真的要氣炸了。
不過也多虧了吳穎倩這半年多的“折磨”,愣是讓風風火火的範思思學會了什麼叫做隐忍!
也是難得!
“不過就賠償了幾十萬,真是太便宜她了!當誰不知道呢?她那個倩心雜志這幾年也賺了不少。”範思思氣憤的拍了一下方向盤。
幾十萬,對孟航他們來說,分下來一個人六萬塊錢,在2003年也是一筆不菲的賠償金了。
但是,真要計算下來,還是吳穎倩更賺。
“就看她道不道歉了。隻要道歉,她的倩心雜志就算是完了一半!”
宋纓坐在副駕駛的位置,系好安全帶,搖搖頭,“不會的,吳穎倩肯定不會道歉。她說不定還會覺得裁決不公平。你也别去吃飯了,現在就去找關系好的官方報紙編輯,把這個案子的細節和最後判決讓人家今天晚上就登上晚報。”
宋纓這不是小人之心,而是吳穎倩都敢這麼大張旗鼓的讓雜志簽約作者抄襲,從前打官司還都能赢,這就說明她對抄襲完全不覺得這是什麼錯事。
興許還覺得這是一種經商手段。
範思思傻眼了,要不是車子已經行駛到了大馬路上,她肯定要腳踩刹車好好問問是怎麼回事。
“很驚訝?”宋纓拍拍她肩膀,讓她好好開車。